《懶人包》
還記得這個新聞?呢位郭亞川原來仲有一個日本名叫秋山雅治(🤦🏻♀️係咪抄我福山雅治的?)。郭亞川幾年前買入河口湖一塊土地建造旅館,賣點「可以看到富士山」,但其實土地景觀被前面一排樹木遮擋。樹木屬於旁邊一所護理所。郭亞川指使另外3人,在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20日期間,強行砍伐23棵樹木的樹枝,並對樹木注入除草劑令樹幹枯萎。事後3人被捕,而郭亞川留下妻子在日本,自己則潛逃香港(!),之後於上週返回日本,當局隨即將其拘捕,郭亞川已承認罪行。據八卦週刊報導,郭氏夫婦在日本時間不長,兩個都不會日語。
那麼日本的新聞報導為什麼說他有日文名字,又註明他是中國籍呢?
💁🏻♀️因為這種「〇〇こと〇〇」的說法,常用來表示「通称(つうしょう)」:
→「本名是 A,但平時叫 B」
→「社會上通稱/藝名/暱稱是 B」
在日本在法例或行政文書中,「通稱名(つうしょうめい)」指的是「在日本使用的非本國護照上的名字,例如日文名字、改寫為日式姓名的版本、藝名、暱稱等」,正式登記的通稱名是有法律效力的。
例如如果你的本名是:
💁🏻CHAN Tai Man(在護照上)
但你在日本生活中使用的名字是:
💁🏻陳大文(日文漢字版本)
💁🏻或者田中文子(日本化名)
那麼這個**「陳大文」或「田中文子」**就可以登記為你的「通稱名(通称名)」。
在文章或自我介紹中,會寫成「田中文子 こと CHAN Tai Man」。意思就是「CHAN Tai Man,也就是大家平時叫的田中文子」。
#蛋LC法學講堂
外國人若要正式使用「通稱名」於行政手續上(如住民票、銀行戶口、手機合約等),一般需要 1)住民票備註欄登記 & 2)提交穩定使用該通稱的證明等等喔!
備註💁🏻♀️
蛋LC = TAMAGO Language Centre、TAMAGO Legal Consultant、仲有蛋老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