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過一些個案,常見問題是「我在日本住咗N年,是否可以申請永住?」
所以這一篇說說「如何計算是否夠年期」,其實可以用一個簡單直接的方法:
👉 你有沒有連續工作滿※5年?
永住申請最核心一條件是:持有「工作性質」(或者「居住性質」)的簽證,連續在日本5年以上。
所謂「就勞性質」就是指例如:「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經營管理」、「技能實習、特定技能(⭐︎)、家族滯在(⭐︎)
而最常見的問題都出在如何處理「Working Holiday」甚至「留學」等等,這些是否計算在內需要因情況而定的。而如果中間曾經離開較長時間、轉過某些短期簽證、或有一段時間無簽證在日本,都有機會導致「斷欖」,要重新計算。所以我某部分的工作其實就是計數🧐
※高度人才/配偶簽證等年期不一樣
⭐︎只有部份情況屬於「工作性質」
💁🏻♀️總結
永住條件並非用計日曆計算,而是要視乎你在日本的人生軌跡是否連續、穩定、有貢獻。所以最謹慎的做法是首先看看「有沒有連續工作滿※5年」才去計算那「※10年」
💁🏻♀️貼士
※手上持有的簽證並非高度人才不要緊,只要計分之後分數達到高度人才70/80分,一樣可以按照高度人才年期計算的。
📣下一集①,我哋會睇另一個條件「住得耐,交唔交稅?」
💁🏻♀️永住條件系列① 年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