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LC奇案導讀》第2案|壓扁麵包被追1公里後被捕

💁🏻‍♀️ 香港人行政書士整理
《蛋LC奇案導讀》第2案|壓扁麵包被追1公里後被捕

📚 2025年真實案例
2025年2月,福岡市一間便利店內,一位四十多歲女子走到麵包貨架前,拿起一包售價181円(約HKD10)的芝麻芝士麵包,用拇指把其中一塊當場壓扁(押しつぶす),然後轉身離開,沒有結帳。
店員追出門口,她回頭說:「我只是測試一下麵包有多硬。」並拒絕回店後繼續行走,店長追出超過1公里才報警成功攔下並報警。警方到場後,該女子以「器物損壞罪」被當場拘捕。
《蛋LC法律條文風整理》💁🏻‍♀️
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261條,對「他人之物」施以破壞、汚損、毀損等行為,即屬器物損壞罪。不論價值大小,損壞即構成犯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20萬日圓罰金。
第二條 麵包雖仍封存完整包裝,但內部麵包明顯變形,無法再販售=店方損失已成立。
第三條 該女子未付費就離店,屬「未經授權擅自損壞店舖商品」,由店家報警追究。
第四條 警方根據事發錄影與現場證人說法,依法拘捕,並立案進行刑事處理。雖後續可能不起訴,但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
在日本制度裡,商品=店家財產,你未經同意就破壞,哪怕只係「壓扁少少」,都可以被視為實質損壞。重點在於「可售價值」。
在香港不時見到壓下麵包、篤下芒果,可能最多俾阿姐怒bear。大家其實真係唔應該手多多。
📘《蛋LC奇案導讀》
由香港人行政書士蛋LC整理,從真實案件出發,帶你讀懂日本制度與生活法律的交界線。📩 如果你有任何在日生活 × 所得 × 法律文書的問題,蛋LC提供專業中文支援,歡迎查詢

Related Post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