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行政書士提提你
經營管理系列②怎樣才是合格的「事務所」
準備經營管理簽證時,很常見的一個問題:「可以用共享空間嗎?可以租 coworking space 嗎?」但這其實反映出一個常見的誤解:有地方工作≠有事務所。
事實上,「事務所」不只是「辦公室」的日文說法,它在簽證審查裡,是有明確審查標準與空間條件的法律名詞。
❌租一張 coworking space 的書桌 (有租約但沒有獨立使用權)
❌公司地址登記在登記所,但實際沒空間使用(掛地址)
❌朋友家借用個房間,說「這間就當我office」
這些,在審查官的眼中,都無法證明你「已經具備營運體制」。
如果在一戶建(獨立房屋🏡)裡開公司呢?
可以,但要符合條件:
🧐事務所與住家有功能分離(最好有獨立入口)
🧐房屋用途或租約條件中,容許商業用途
❌例如:有一張書桌+全家都住一起 就不可以了。
以下是其他相關問題:
Q:可以先用 coworking space 應付一下嗎?
A:若該 coworking space 提供獨立房間、明確契約、能長期使用、能寫你公司名義,並不完全不可,但風險較高、需個別評估,需要讓我用實例回答你。
Q:可否只掛地址不實際用?
A:不可以的,這類型「虛擬辦公室」或「地址代收」服務並不可行。
💁🏻♀️蛋LC小貼士
很多外國創業人士都誤會了「事務所」的規格。在日本「事務所」它是一種象徵你「準備好經營」的制度門檻。不是為了刁難,而是制度上想確認你來日本真的打算好好做事業。搞清楚這點,你的申請就先贏一半了。
📩 想知道你的情況能不能用現有房子申請?不確定共享空間合不合格?
歡迎大家來傾傾~
經營管理系列②怎樣才是合格的「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