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行政書士導讀
特定在留卡🧐大家有冇睇Q&A?
日本昨天公佈了「特定在留卡」細節。
朋友說:直覺覺得日本IT…有伏🙈。
IT有冇伏我唔知,不過作為行政書士,我可以用行政角度拆解一下。
🤪先說結論:特定在留卡確實會帶來便利,但並不是「一張卡包辦所有程序」。有些位置是方便了,有些位置因為日本制度的結構性分工而估計會帶來一定程度因快得慢。
💁🏻♀️什麼是在留卡 & My number卡
在留卡:入國管理局管理
功能:外國居民**ONLY**的身份證明文件
主管機關:入管(背後是法務省)
➡️嘗試將他理解為:迪士尼樂園入場卷
My number卡:日本居民(日本人+外國人)的「個人編號」
功能:身份確認、稅務、社會保險等
主管機關:總務省+J-LIS,由市區町村實際執行
➡️嘗試將他理解為:巴斯光年星際歷險過山車排隊券
(一)特定在留卡的基本概念
爆漿瀨尿牛丸!把在留卡 & My Number 卡合併,個人資料(住址等)一次更新即可,不必分別更新兩張卡。
不過🤪🤪🤪
(二)首次入境人士仍然只會收到普通在留卡
記得大家一落地喺機場就拎到在留卡?以為將來一次過拎埋My Number?
唔係。首次入境時仍然是獲發普通在留卡。
原因非常簡單:
入境程序屬入管的權限;
My Number 的發行需住址 → 需市區町村負責。
未住民登記,就不能發番號,自然更不能直接給特定在留卡。
(三)有效期是?特例期間會點?
原則上My Number 功能的有效期不得超過你的在留期限。
但現實世界有「特例期間」:
例:A 的在留期限 11 月 30 日屆滿,A 在 10 月申請更新但審查未完。
12 月起屬特例期間 → A 的在留資格視為有效。
但 A 的 My Number 功能仍要按舊制度去市役所更新,否則會失效。
即係話:特定在留卡表面整合,但「在留制度」與「住民制度」在法律上仍然是兩套。
(四)遺失特定在留卡時,程序會回到普通在留卡
遺失後必須同時處理:
1)My Number 停用
2)在留卡再發行(入管)
補發時入管會先發普通在留卡;
之後如你仍想使用特定在留卡,需另外再申請。
(五)特定在留卡的實際便利性
的確有以下優點:
・在入管辦理在留相關手續時,可同步更新 My Number 資料
・減少前往市役所的次數
・證件管理更簡化(一張卡代替兩張)
・可作為マイナ保険証和マイナ運転免許証使用(部分需另行手續)
💁🏻♀️蛋LC小貼士
特定在留卡的推出,是日本嘗試整合入管與住民系統的一大步,但不是把兩套制度合併。更精準地說,它是「把兩張卡放在一起」,不是「把兩個制度整成一個」。
所以:冇事果陣 → 真係方便咗。有事果陣(特例期間、遺失、需修改 My Number 資料) → 還原基本步,要回到市役所 & 入管各走一次。
即係:一有突發,仍然係2套系統運作的。
📩如果你想了解自己應否申請特定在留卡、會否影響在留手續、抑或你的在留更新本身已經存在風險,歡迎諮詢~
https://www.tamago.edu.hk/administrative-procedures-specialist/introduction.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