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奇案系列》|三億円事件

💁🏻‍♀️ 香港人行政書士導讀
《日本奇案系列》|三億円事件
2025年12月18日,香港中環⋯咳咳,唔係。再來。
1968年12月10日,東京府中 ー 日本戰後最有名的懸案「三億円事件」
早上一輛載著「東京芝浦電氣員工年終獎金」的解款車準備把現金送往銀行。車上載著接近3億円(2億9430万7500円,當年是天文數字。以今天的價值換算,已接近30億円)
案發前4天(12月6日)日本信託銀行(即現在的三菱UFJ信託銀行)國分寺分行經理收到一封恐嚇信。信中要脅第二天(12月7日)300万円送到指定地點,否則就炸掉經理的家,但犯人沒有出現,因為這只是佈局的一部份。
就在途中,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男子騎電單車攔下解款車。「警察」出示看似正式的證件,表示「車上懷疑有炸彈,我奉命檢查」為理由要求司機下車,自己要檢查車底。
由於「男警察」能說出「你們銀行巢鴨分行行長的家被人放了炸彈,剛接到通知你們這輛車也有問題,要檢查一下」,而解款車上的人都知道4天前的恐嚇信事件於是不虞有詐的都下了車。
幾秒後他大喊:「有煙!炸彈要爆了!」
司機與押運員慌忙逃離。下一瞬間,車底冒出大量白煙。
趁眾人慌亂之際,該名「警察」冷靜地跳上解款車離開。整個過程,不到三分鐘。現場沒有開槍,沒有暴力,沒有人受傷。而3億円現金,從此消失。
案件震驚全日本。
警方動員超過17萬人次,調查線索多達數十萬條,懷疑過警察、前警察、退伍軍人、公司內部人員,甚至連警察子女都被納範圍。
不過結果是沒有起訴任何人。
1975年,案件正式超過追訴時效,成為無法再被刑事追究的「完全懸案」。
犯人是誰?
他是否單獨犯案?
錢是否真的被花掉?
日本至今沒有答案。
這宗案件之所以成為傳奇,不單止是因為金額巨大,而且是因為它完美擊中了日本社會最不願面對的一點:犯人靠的「制度的信任感」(而不是暴力)
他利用人們對「警察制服」、「公權力」、「程序」的下意識服從,用冷靜、準確、零情緒的方式,完成了一次近乎完美的犯罪(並非讚許)。
也正因如此,「三億円事件」之後,日本對於:
1)制服與證件
2)現金運送
3)公權力的即時核實
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它日本制度史上的劃下了濃墨的一筆。除此之外,事件在外國人日本語教材都與身影,是大家都很喜愛的一篇閱讀理解故事❤️
🙂‍↕️2025年香港就唔同喇~ 據報同日一人被捕。
忍唔住計一計,假設全部都係10000円紙幣,10億円就有10萬張。根據銀行與印鈔標準,每張10000円紙幣重1g,結果就係
100,000張 × 1 克= 100,000g= 1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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