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資格逐個睇 04.01
家族滯在|「我幫屋企人不可以嗎?」
↑近日反覆遇到的查詢的核心,其實都環繞著這個問題。
要回答這條問題,首先要理解入管究竟希望看見一個怎樣的「家族滯在」者。
《家族滯在簽證的性質》
◎滞在(たいざい) ➖ 指在一個特定的期間裡面,在某一個地方停留/居住
家族滯在(Dependent Visa)是由於其直系親屬家人持有的在留資格,而獲得日本居住許可。家族滯在是一種陪伴型在留資格,我經常跟客戶講解這個資格的時候,會用「膽拖腳」來形容它🤣。它的設計初衷,是讓主申請人能夠在日本安定生活,而讓其配偶與子女得以一同居住。換言之,它不是以勞動力、專業性、或經濟貢獻作為審查前提。
《我幫屋企人手》
但實際上連日本人的太太都會去超市當收銀,日本也按申請而讓這個群體可以工作一週工作不超過28小時的時候,香港腦袋又跑出來了:我幫屋企人手,唔得咩?
問題正正就出在這裡。
每週工作不超過 28 小時這個許可,本來是為了生活補貼與社會適應,不是為了支撐某一門生意或填補勞動缺口。如果你變成了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整個平衡就會打破,後面會發生什麼事就不言而喻。
💁🏻♀️蛋LC小貼士
不要讓自己的存在,變成一個需要被懷疑、卻又說不清楚的狀態。
預告:《在留資格逐個睇 04.02|家族滯在》
家族滯在|「我幫屋企人不可以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