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活動|其實不是「一個」在留資格

💁🏻‍♀️在留資格逐個睇 07
特定活動|其實不是「一個」在留資格
經常聽到有人誤會「特定活動」是 *一個* 固定內容的在留資格,其實不然。它更像是檔案系統裡面的「Others」,打開之後裡面是應用於各種特殊情況大匯聚。換句話說,它是個「類別」(而不是一個單一的身分)。
「特定活動」大致可以分為2種
1)告示特定活動
由法務省以「告示」形式明確列出內容與條件,屬於制度已經預先設計好的類型,也就是「Others」裡面都再細分一下,大概有50種(不時變動)。
例如:
1)Working Holiday(工作假期) – 特定活動5号
2)以觀光・休養等為目的的長期居留者及其配偶(俗稱富人簽) – 特定活動40号
這些都屬於告示內,條件與適用對象相對清楚。
2)告示 *外* 特定活動
按個別情況由入管判斷。
例如我去年處理過的「炒魷魚簽證」(故事回顧:https://bit.ly/4qghwPB)
是一個「因公司倒閉或被解僱,為了在日本繼續求職而申請的在留資格」
全名係「因不可避免的事由而難以繼續活動的情況「特定活動」(繼續就業支援)」(😑不要以為這個名字已經很長,因為還有更長的。我算過連描述有66個字)
日本的在留資格制度,是按照「活動內容」分類的。但現實生活並不總是剛好落在既有分類之中,於是「特定活動」的存在,其實就是為了填補這些空隙。
💁🏻‍♀️蛋LC小貼士
日本的在留資格分類很仔細,不過它就好像一個很細緻的工具箱。高明的行政書士(我師傅!!)靈活運用起來,成功率才更有把握。試過有一次,我告訴師傅「我打算ABCD這樣安排」,他「可行,不過還有ACDG這個方法」,似乎無意中解答了「為什麼需要找行政書士申請簽證」這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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