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a door ?強盗だ?

🇯🇵日本去年發生一宗奇案,昨日判決。
被告是澳洲籍英語教師Otto Daniel Matthew,被告聲稱「以為鄰居火燭想幫忙,但日本鄰居將他說的「Go to a door」聽成日文「強盜だ」(通勝式音譯:哥拖da),另一句「Can you walk」聽成「金は?」(ka.ne.wa? 🤔通勝式是「卡呢哇?」)。
法官不接納被告說法,判處2年監禁。

富士電視台主播以「前代未聞(ぜんだいみもん、前所未有」來形容案件。

詳情是2023年6月,住在新宿區的33歲澳洲英語會話教師Matthew,一日晚上11多跳過防火巷到對面2樓住宅露台,意欲從露台欲進入該單位。鄰居男戶主聽到聲音打開落地窗戶,發現Matthew手持小鏟揮舞想要入內,男鄰居被抓住手腕,2人扭打。

男鄰居表示Matthew當時叫「強盜だ!金は(打劫!D錢喺邊?)」,鄰居頭部被小鏟擊中輕傷。Matthew並未取走任何物品離開,並於2023年9月被捕,同年10月初審Matthew 否認控罪。

被告透過辯護律師解釋「他因為聞到電油味,以為鄰居發生火燭,所以想去幫忙。」至於為何選擇跳過防火巷進鄰居露台,他表示平常有練Parkour(香港翻譯為「飛躍道」),所以對他來說不難,當時只是急著要趕去對面幫忙。

不過法官認為被告主張「英文錯聽成日文的供詞不可信」,但法官認為由於無法完全否定受害者誤解對方發言的可能性,因此宣判強盜罪名不成立。

法官指出若是出於善意要幫助鄰居,被告還有其他更恰當的方法進入鄰居家,例如去按門鈴(🫢但如果開煤氣會爆炸wor),認為其行動不合理。加上扭打過程中造成鄰居受傷,故判傷害罪及侵入住宅罪成立。

譬如阿婆聽錯人講嘢果種,日文叫「空耳(そらみみ)」哦~

🔎 https://youtu.be/YXgAjHXAn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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