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不必在我」vs「成功只需有我」

💁🏻‍♀️蛋LC語言法務講堂
「成功不必在我」vs「成功只需有我」
這句話最近在新聞畫面中頻頻出現,令我想起兩位風格迥異的人物,講過兩句極相似卻意義天差地遠的說話:
「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胡適,1932年)
「成功不必我在,功成其中有我。」(司徒華,2003)
這兩句話強調的,是一種甘作人梯的風骨:「即使我未必看見成果/親自成就事業」「只要過程中我曾出力、曾參與,就可以了」
但「成功不需因我,但成功只需有我」(李家超,2025)就很霸氣了。
因為「只需(only need)」的意思是「唯一條件」😮‍💨。
用日文說出的話就是「成功は私さえいればいい」(只要我在就夠了)
意思已不是「參與就好」,而是「我一個就搞得掂」,含有排他性。
🧐「~さえ」(N3)
◎~さえいればいい ➖ 只要有~就夠了/只要~在就可以
例如:
電話さえあれば申請できます。(只要有電話就可以申請)
パスポートさえ提出すればいいです。(只要提交護照就可以了)
💁🏻‍♀️蛋LC小貼士
用字的準確性很重要哦!
在法律或制度文件中,「只需」與「也可以」、「應提交」與「可提交」,差異可以影響審查人員的理解與判斷。在行政書士實務過程中:
→只需提交A文件(さえ~・〜のみ)→ 表示這是唯一且必要條件。
→也可以提交A或B(でもよい)→ 表示是多選一,審查時不拘泥於唯一格式。
→應提交C(~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法律或要項上必須附上的資料。
→可提交D(~しても構いません)→ 補強用的證明,提供與否自由。
🧐技人國簽證申請 →「只需提交畢業證明」≠「可以提交畢業證明」
🧐永住申請 →「要有收入證明」≠「收入證明只是參考」
若不熟悉語感與制度邏輯,一句話就可能讓整份申請變得不合理或邏輯自斷。
💁🏻‍♀️當語言不夠準確,不但會令人誤會原意,甚至可能被誤判為態度傲慢、自我中心、或不符制度規格。
我認為這不單是語文問題,而是專業形象與制度應對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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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林妙茵M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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