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永住系列⑤|提交永住申請之後

💁🏻‍♀️香港人行政書士提提你~
日本永住系列⑤|提交永住申請之後
【真實故事】
前陣子偶然認識了一個在日本的香港人,對方知道我是行政書士之後就順道問起「永住申請通常幾耐會有消息?」,細問之下我也覺得似乎有點太長了,不過聽起來又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所以建議她直接向入管查詢。
過了一段時間她主動向我報喜說「已經成功批出資格」,也發現了她的申請當時原來卡了在一個讓她很意外的點上。
提交永住申請之後,她曾經搬家。
不過當時她的做法已經很標準:
✔️14日內改咗住民票
✔️ 郵便轉送服務都有登記
✔️ 新屋水電保險一樣冇漏
不過,原來入管在她搬家後幾天已經寄出一封要求補文件的信…到舊地址。
結果信件遭退回,入管紀錄「連絡未果」→ 審查暫停
整件事情都是非戰之罪,實屬無辜,但值得警惕。
💁🏻‍♀️小貼士
交表後如果搬遷,請記得:
1)改住民票(14日內)
2)主動通知入管「住址變更」(用住居地変更届,可郵寄或網上遞交)
3)郵便轉送只能補底,不可以可以當「正式聯絡更改」
4)網上申請就算有 提供email,入管正式通知仍然係寄信為主
🥚下一集⑥|(蛋老師「盲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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