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東京警方拘捕一對經營移民支援業務的夫婦。據產經新聞透露涉案人士是藍沢鵬程(歸化前名字是:王鵬程)和他的太太藍沢オリビア(歸化前名字:汪抒穎),有人認出他們就是NHK的「潤日特輯」專題報導,結果有人向日本警視廳檢舉其從事違法活動
警方懷疑他們協助中國籍保姆以「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人國)」在留資格來日,但實際工作卻是照顧兒童。案件亦牽涉多名保姆及管理人,涉嫌虛偽申請及資格外活動等問題,當事人全面否認控罪,案件仍在調查中。
Q1:日本的「工作簽證」是怎樣的簽證?
A:日本其實沒有「工作簽證」這個簽證,「工作簽證」只是一個籠統的稱呼。日本按照不同種類的工作劃分不同的在留資格,首先要先分類。
⚠️日本工作簽證 = 活動資格(Activity-based)
而不是🙅🏻♀️
就業許可(Employment-based)
Q2:分類是按國籍?學歷?薪水?
A:都不是。
首先是看你打算做什麼工作。
🧑💻工程師、翻譯、設計師、行銷人員,通常屬於「技人國」。
🧑🍳餐廳外籍廚師,通常屬於「技能」。
🧑🏻💼公司經營者,通常屬於「經營管理」。
Q3:找到公司聘請就一定可以嗎?
A:不一定。日本看的不只是「有沒有公司請你」。
而是「你的工作內容是否符合該在留資格。」
Q4:拿到簽證後,公司叫我改做其他工作可以嗎?
A:一般而言不可以。
申請時寫的是設計工作,實際卻長期從事工廠作業;
申請時寫的是翻譯工作,實際卻長期從事保姆工作;
都可能產生問題。
Q5:所以日本工作簽證最重要是什麼?
A:工作內容。
雖然學歷、經驗、薪金、公司規模都重要。
但第一步永遠是:「你實際要做什麼工作?」
因為日本的工作類在留資格,本質上是按照活動內容分類。
Q6:那麼保姆可以申請哪一種工作簽證?
A:一般情況下,沒有。
日本目前並沒有專門給外國人來日本從事一般家庭保姆工作的工作簽證。
不過有極少量簽證持有人可以再經過審批之下,帶同家傭到日本。
Q7:所以有僱主、有薪金、有報稅都不行?
A:仍然不一定。
就算真的有工作、有薪金、有勞動合同,如果該工作本身不屬於現有在留資格允許的活動範圍,仍然可能出現問題。
其實更準確的理解是:
日本的工作簽證,是先決定「可以從事什麼活動」,然後才討論能否受聘工作。
🤔(自己的樓自己歪)
所以一開始是有一個「40多歲的母親」,找藍沢夫婦相談,之後藍沢夫婦協助申請數名保姆來到日本。「母親」在日本豪宅內跟9名2-5歲小孩同住,簽證到期後已經帶同一部份(?!)孩子回到國內,餘下的小孩由「秘書」和「保姆」繼續照顧。
我好像看懂了報導但又好像看不太懂…
所以40歲富婆是有9個小朋友嗎?
咳咳…再來。藍沢夫婦為什麼被捕我明白,但到底這是什麼是狀況我不太明白(汗)
《蛋LC日本いろは》 – 所謂「工作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