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管理|官方Q&A:Home Office是不是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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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管理|官方Q&A:Home Office是不是全面禁止?
前幾篇講了3000万円、常勤職員及日語能力要求。
這次講另一個很多人關心的問題:
⭐️Q1:新制度下,Home Office是不是全面禁止?
A:官方用的是「原則上不認可」。
理由是,新制度要求事業所能夠配合改正後的事業規模及經營活動。
換句話說「這個地方是否真的可以作為3000万円法人的經營管理據點?」
Q2:如果家中有獨立區間,獨立出入口,標示為「事務室」,可以嗎?
A:實務上,不應只以平面圖上有一間房、或自己把某個房間稱為「事務室」來判斷。
即使住宅內部有分開房間、倉庫或工作空間,仍然要看整體上是否能夠被認定為獨立、穩定、足以進行經營管理活動的事業所。
💡 蛋LC筆記
我自己也見過一些個案,申請人的獨立房子「有獨立區間」作為事務所,但結果帶著平面圖,徵詢過福岡入管意見之後,得到否定的答案。
經營管理的新制度下,事務所要求不只是形式問題,而是與事業規模、員工安排及經營活動實態一起被審查。
Q3:怎樣的事務所會比較穩妥?
A:一般來說,應盡量準備能夠清楚作為事業據點使用的空間,例如:
→ 契約上可作事務所或商業用途使用
→ 不是住宅的一部分
→ 有足夠空間處理業務及容納必要人員
→ 地址、郵件收受、設備及實際活動能夠說明事業正在該處營運
→ 如需要聘請常勤職員,也要考慮員工實際工作環境是否合理
💡 蛋LC筆記
以前一些「住宅其中一間房作辦公室」的設計,在新制度下風險會明顯提高。
特別是新制度同時要求3000万円規模、常勤職員及事業計畫合理性時,事務所也自然會被放在同一個框架下審查。
下一篇預告
「經營管理」是不是公司有開、有報稅就可以?
下一篇,我們一起拆解入管怎樣看經營者的活動實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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