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行政書士導讀
非法砍樹(上)|郭亞川還能入境🇯🇵嗎?
係佢,郭亞川(接受唔到佢叫秋山雅治,唔可以抄我福山雅治)為咗自己個view野蠻斬鄰居23棵樹果個。今天下午剛剛被判處「懲役一年、緩刑三年」。
大家係咪好關心佢被判刑之後,還能入境日本? & 還能否再次申請經營管理簽證?
答案:得~ 申請梗得gak~🤣
咳咳!認真少少回答🧐
日本《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5條第1項第4號規定:
「曾被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原則上不得入境。」
⚠️「一年以上」在日本的法律用語當中正正就是「包括一年&以上」哦🙂↕️
有「緩刑」有幫助嗎?
沒有。
這次判決中,他獲得「緩刑三年」,代表在這段期間內若無再犯,將不需實際服刑。然而,刑事紀錄仍然成立,對其今後的簽證申請、入境審查都會構成風險:
→若想申請經營管理簽證,入管局會考量申請人「品行」;
→一旦留下犯罪紀錄,即使未坐牢,也可能成為拒簽理由;
→就算改為觀光簽證入境,(假設佢有特區護照)亦有可能因過去紀錄遭到機場入境拒絕。
→在一些 #蛋老師 處理過的特殊情況的例子中,甚至會出現「成功批出在留資格(COE),但申請簽證被拒」的(詳情不述)
🧐而是否能成功入境,取決於未來的審查結果與裁量。
再創業呢?
非法砍樹這件事,讓人再次看到「不了解當地法規」會有多大代價。即使出於商業用途,也不能侵犯自然保護與土地管理規則。
我只能說:不懂法律不是藉口。
若你準備以外國人身份在日本經商,請先記得:環境法、都市規劃法、土地使用法不是擺設。不是所有風景都能拿來變現,更不是每塊地都可以任你處理。
非法砍樹(上)|郭亞川還能入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