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上陸拒否「5条1項3号」?

💁🏻‍♀️香港人行政書士導讀
什麼是上陸拒否「5条1項3号」?
被拒入境當事人拍片控訴「在日本邊防經歷了非人一般的地獄般的待遇」「真的再也不想踏入日本的領土半步」「這10年或者這輩子都不會再去日本了」(字幕:我很愛國)
比起她經歷了什麼非人的地獄般待遇,我比較關心她出示的「上陸拒否(中文:被拒入境)」事由。放大圖片原來是「5条1項3号」 – 貧困者、放浪者等で生活上国又は地方公共団体の負担となるおそれのある者(貧困者、流浪者,或其他在生活上有可能成為國家或地方政府負擔的人。)
這是日本入管可以拒絕外國人入境的法定理由之一。
簡單來說,如果日本政府懷疑你「來日本之後會靠政府照顧/養,帶來負擔」,就可以拒你入境。
有一刻我甚至懷疑過「會不會她帶齊一整套露營用具,令入管擔心她會訓街?」🤔
結果1日之後她自己揭盅,據說「因為行程是老公給她安排的驚喜,所以酒店紀錄沒有她的名字,全身也沒有帶現金」🫩
🧐事實上,有幾點是很常見被問及的,例如:
→入境時無法說清楚住宿地點
→沒有足夠旅費(或說旅費是朋友出的)
→沒有返程機票
→自稱「打算先來看看再決定住哪裡/做什麼」
🚫入管官員會覺得「生活基盤不穩定」「可能滯留」,就可能以這一條拒入境。
🫢細細聲:其實「打算先看看再決定今晚訓邊度」係我早期經常做的🫣不過可能樣子和藹可親,一直都不引起入管懷疑,所以都能夠順利入境。
很多人以為「上陸拒否」只發生在有案底的人身上。
但其實5条1項3号也一樣是其中一個被拒的理由。即使完全沒有犯罪紀錄,只要被判斷「經濟基礎不足」,也能被拒。
所以~~
準備清楚住宿、旅費、回程機票,不是客氣,而是你入境日本的「信任保證書」。
日本的邊防有時看似嚴苛,但對他們而言,「能否自立生活(不造成本國負擔)」才是入境的底線。而對外國人的「信任」而是當事人要準備出來的。
一張機票、一張訂房確認、一份資金證明,都不是形式,而是讓你被當作「可以獨立生活的成年人」的證據。
☺️對日本的入管制度有疑問,歡迎查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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