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行政書士導讀
在日本開快車被罰之後能用旅遊簽證入境嗎?
可能因為旅遊旺季將至吧?連日來收到幾個相同的查詢:「在日本超速被罰款,會唔會之後入唔到境?」
答案要分幾個情況來看。
🤔法例基礎
日本《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第5條第1項第4號規定:
外國人若曾在日本或他國被判處一年以上監禁或相當刑罰,可被拒絕入境。換句話說若你只是一般交通罰單(例如輕度超速、違停),沒有被判監或刑事處分,通常不會影響入境。
🧐但「嚴重違規」就不同
醉酒駕駛、嚴重超速、無牌駕駛、拒檢等,一旦上升至刑事處分,就可能構成「犯罪事由」,未來入境時,入管官員有權拒絕你入境。
🙈輕罪也可能被審查
即使刑期未滿一年,仍可能被列入入管的「裁量範圍」。過去曾有個案,港人因在日曾經嚴重超速而被拒再次入境,可見問題多半不是「一張罰單」這麼簡單。
🤔關於旅遊簽證
香港、澳門、台灣護照享有免簽證資格(最長90天)。
但若因違法紀錄被視為不具入境資格(上陸拒否),原則上不能改為申請旅遊簽證入境。
實際上過去只有在極少數人道或特殊情況(如親人喪事、重病探訪)下,才可能例外批准。
💁🏻♀️蛋LC小貼士
→若違規已涉及刑事罰金或拘禁,建議先處理完畢再入境。
→入境卡或簽證表如問「是否曾被判刑」,請如實回答。
**隱瞞只會令後果更嚴重。
日本的入境審查看似嚴格,其實背後邏輯很簡單:能否自我約束,就是他們衡量「信任」的基準。
入境自由建立在信任之上:你守法,他們放行。
這就是制度的平衡,也是最值得被尊重的地方。
歡迎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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