発泡酒

這是多麼有個性的名稱哦~~

「名称:発泡酒(日本ではレモン果汁が入ったものはビールと記載できない為)」
名稱:發泡酒(由於在日本含有檸檬汁飲料不能記載為啤酒🍺)

後現代主義的吶喊~「我要控訴~」

◎発泡酒:英文稱為”sparkling alcoholic beverage”,或者”low-malt beer”

呢隻產品叫「レモンビール(檸檬啤)」。本來是美國產品,後來美國製造商關閉,日本製造商買入配方,在日本重新生產。

雖然佢個名寫到好似條氣唔順咁,但呢隻啤酒要叫「發泡酒」其實唔係單單因為檸檬汁🤣。的確日本規定有加入果汁的飲品不能用「啤酒」名稱,而必須使用「發泡酒」,而呢隻產品因為有美國當地嘅銷售歷史等因素,所以特別獲得日本政府准許使用「ビール」字眼於商品名稱。

不過其實日本政府同時規定麥芽使用率低於67%也屬於發泡酒,而呢個產品低於25%bor😗,而發泡酒同樣屬於日本需課稅產品,課稅率視乎麥芽使用率添

🤣咁咪冇嘢要控訴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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