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關於「同時是死囚之子,也是受害人之子」的故事(上)

他的父親殺死了自己養父,再殺死了他的母親。
而故事要從他的祖父殺害了他的祖母說起…

養祖父:大山勉
父親:大山清隆
當事人:大山寬人

時間回到幾十年前,大山清隆在初中時被過繼了給本身並無子女的親叔父大山勉,養母對清隆很好,視如己出。

清隆放學發現養母倒臥家中地上,已經死亡。他看到養母頸部有明顯勒痕,但最後事件被視為自殺,而清隆知道當時養父母為私生子問題有爭執。不過雖然有懷疑,但清隆並沒有表現出來。長大後清隆進入養父的貿易公司工作並成為社長,如大部份人一樣結婚生子,過著幸福富裕的生活。

但1998年公司經營不善破產,大山清隆與養父之間因為清盤方法有所爭執, 37歲的大山清隆欠債數億日元,於是展開了他第一個謀財害命的計畫。當時他跟養父提起了養母的死亡事件,藉此將養父約到一個親戚的辦公室,打他頭部使其昏迷,再將他放到汽車上,自己開車撞牆裝成交通意外,大山勉傷重不治,清隆因此成功取得7300萬日元的保險賠償。

但協助毀滅證據的的親戚也不是善男信女,結果清隆被要脅,如果不交出全額保險金就會報警。結果清隆就範,將7300萬日元交到了親戚手上。

事情引起了清隆的妻子博美(也就是寬人的母親)疑心,她問「你拿到保險賠償是因為犯罪了嗎?」清隆沒辦法圓謊,根本解釋不了整件事,於是再次殺人。

2000年寬人12歲就讀小學六年級,晚上入睡後,父親清隆給母親博美喝下了一杯有安眠藥的飲品。然後將博美放到浴缸水中。據後來他自己供述,博美驚醒和掙扎,並拼命問「為什麼」,但最後反抗失敗被溺斃。

之後清隆將妻子的屍體放到汽車上,叫醒寬人說要帶他一同夜釣。寬人記得自己當時很興奮帶同釣具工具上車,寬人看到母親在車上「睡著了」。

到達港口之後清隆說自己要「另外找個地方一個人釣魚」於是離開了兒子的視線範圍。他不久之後回來問「你有沒有聽到好像有什麼東西掉進海裡的巨響?」然後報警聲稱「妻子失蹤」。警察到場後發現了浮屍,證實是博美。寬人目擊母親被打撈上岸,

「お母さんは海からすぐに引き上げられたんですけど、本当に人形のようにぐったりしていて。お父さんは、『お母さんは大丈夫だから』ということを繰り返し僕に言っていましたね。だからもう、ただただ必死というふうにしか見えなかったです」
(媽媽很快被從海裡打撈,她的身體真的好像個玩偶一樣軟綿綿的。爸爸反覆安慰我說「媽媽沒事的」)。

事後清隆甚至因此獲得了299萬日元的保險金。但這個數目遠遠不夠填補他的欠債。

2002年清隆因為涉嫌詐騙引起了警方注意,在一連串事情在調查下敗露。父親被捕,(寬人估計是按照住民票紀錄)很快有人上門欺凌說他「不是受害人之子,而是殺人犯之子」,甚至在他門口貼「殺人犯的兒子」的紙條。他沒有朋友、沒有家人亦沒有錢過生活,後來淪落到靠偷竊維生,露宿公園。

對於父親,寬人認為:
「人間じゃないと思いました。自分の子どもまで利用するなんて。散々泣きわめいて、その後だんだんと、だんだんと湧き上がってきて。怒りだったり、悲しみだったり、言葉ではもううまく表現できないような憎悪、憎しみ…。この手で殺してやりたいと思うほど憎い。その衝動ですね」
(我覺得他不是人。甚至連自己孩子都利用。我痛哭流涕,後來感到怒意上湧、悲傷和一些難以名狀的憎恨。恨到我想要親手殺死他)

當晚母親的景象仍繞不去,於是他在公園吞下大量藥物自殺
「お母さん、ごめんね。こんな僕でごめんね。今そっちに行くからね」
(媽媽對不起。這樣的我實在很對不起,我現在就來陪你。)

但之後身體的反應讓他嚴重嘔吐,藥物都吐出來而「死ねなかった(死不了)」。

於是他開始掙扎活下去,四處求職。但多次都因為僱主發現他就是「那個人的兒子」的時候就解僱他。

2005年大山清隆被判死刑,17歲的寬人第一次鼓起勇氣去探監,因而再次直接面對與父親和母親之間痛苦的瓜葛….

(下)將於稍後上載,敬請留意。

資料:網上就當事人訪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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