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了怎麼辦🥲
上次提及簽證到期前提交申請,如果不能及時批出,申請人會進入60日「特例期間」,仍然合法居留。(回帶:https://bit.ly/4uxJclK)
但其他跟在留資格有關的東西呢?
1)My Number Card
在留期限一到,即使你正在等審查,My Number Card有機會會直接失效。如果還未過期,部分自治體可以 **辦理** 「一時延長(屬於過渡性措施)」,一旦過期,就需要重新申請。所以必須於過期前趕快到區役所辦理手續!
2)国民健康保険
沒有全國統一做法(嗯😐香港人通常對呢個答案表示「很震驚」)
因為這部分屬於自治體各自獨立運作,自動延長的有之、申請臨時延長的有之,甚至有部份自治體是讓你先全費墊支,更新完成之後安排退回。所以 *請直接到區役所確認*!!
3)銀行帳戶
如果銀行登記的在留期限過期,有機會被限制交易。所以 *請直接到銀行確認* 做法和更新在留卡資料!!
在留的「延長」,其他制度不會「自動同步」,不過只要你已經「更新中」,是有機制去承載的,只是作為外國人,要將「我先確認一下」放到to-do list比較安全。
💁🏻♀️簽證到期|更新申請審批中



